中共二大提的“民主主义革命”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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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一种通行的解释,即认为中共二大提出的“民主主义革命”及“统一中国本部(东三省在内)为真正民主共和国”是一种“最低纲领”,就像后面提出以“新民主主义”为最低纲领一样,且二大认识到要进行民主主义革命和建立“民主共和国”,差不多等同于后面提出的要建立“新民主主义联合政府”。这种认识深入到了学校教育之中。如2018年版《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第一,第一次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的纲领,为中国人民指出了明确的斗争目标。

分清敌友,这是革命的首要问题。以往的斗争之所以成效甚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不能团结真正的朋友,以攻击真正的敌人。……

1922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对中国社会经济政治状况的分析,明确地指出,加给中国人民“最大痛苦的是资本帝国主义和军阀官僚的封建势力”,因此,“反对这两种势力的民主主义的革命运动是极有意义的”。党的最高纲领是实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党在当前阶段的纲领应当是:打倒军阀;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这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条件下,走向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不可逾越的一个阶段。[1]

又如最新的部编高一《历史》教材的“历史纵横”中如此介绍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大会通过的宣言实际上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的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党的最高纲领为:组织无产阶级,用阶级斗争的手段,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社会。[2]

从大学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到高中的历史课,在叙述到二大时,主体内容都差不多,只是详略有别而已。都强调了自二大开始有了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之分,且认为建立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国是走向社会主义(实际上是无产阶级专政阶段,即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社会)、共产主义的必经阶段。

但如果通过《二大宣言》,则会发现这样多少都有误读的成分。首先,《二大宣言》中没有直接提出“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概念。其次,二大纲领中没有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作为一个通往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经阶段,如《宣言》在《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及其奋斗》一节中指出:

无产阶级去帮助民主主义革命,不是无产阶级降服资产阶级的意义,这是不使封建制度延长生命和养成无产阶级真实力量的必要步骤。

我们无产阶级有我们自己阶级的利益,民主主义革命成功了,无产阶级不过得着一些自由与权利,还是不能完全解放。而且民主主义成功,幼稚的资产阶级便会迅速发展,与无产阶级处于对抗地位。因此无产阶级便须对付资产阶级,实行“与贫苦农民联合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第二步奋斗。如果无产阶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强固,这第二步奋斗是能跟着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即刻成功的。

这其中有几个关键点:一、无产阶级参加民主主义革命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无产阶级的“真实力量”;二、民主主义甫一成功,无产阶级就需要反对资产阶级,争取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三、如果无产阶级力量足够强,那么是可以不经过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阶段,而直接进入无产阶级专政阶段的。因此为建立一个民主共和国而奋斗,是为了能够解决当时中国军阀割据和帝国主义压迫两大问题,改善工人和其他劳动人民的政治与经济受压迫状况,并借机壮大无产阶级的力量,但不意味着民主主义革命成功后要局限在一定时段的资产阶级民主制发展之下。也就是说,《二大宣言》在民主主义革命原则上讲持一种不断革命论原则。

到后来提的新民主主义则有所不同。如七大所通过的《论联合政府》中提到:

……例如劳资之间的矛盾。抹煞这种不同要求,抹煞这种矛盾,是虚伪的与错误的。但是,这种不同的要求,这种种矛盾,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的阶段上,不会也不应该使之发展到共同要求之上。这种不同要求与这种矛盾,可以获得调节,在这种调节下,可以共同完成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与文化的各项建设。[3]

这里的“不同要求”,指在“新民主主义”制度下,“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的共同要求,其实已包含了劳资协调的主张。在此情况下则要保护私人资本主义的发展:

我们所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制度的任务,则正是解除这些束缚或停止这些破坏,保障广大人民能够自由发展其在共同生活中的个性,能够自由发展那些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常的私有财产。[4]

此处的“个性”,其实就是指小生产与资产阶级生产发展的“个性”,并且明确说了要发展“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保障一切正常的私有财产”,即要保障相当一部分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不被工人阶级所侵犯,这与《二大宣言》所提的“无产阶级便须对付资产阶级”大不相同。尤其是《论联合政府》中还提出了明确的阶段论:

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5]

这与二大所提的“如果无产阶级的组织力和战斗力强固,这第二步奋斗是能跟着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即刻成功的”,截然不同。此种保障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民主主义”路线,方构成“最低纲领”:“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制度的将来纲领,或最高纲领说来,这是我们的最低纲领。”[6]

因此总的可以说,二大时提的“民主主义革命”与建立“民主共和国”的主张,总体上说属于一种不断革命论,而七大中所提的“新民主主义”,则属于一种先经过一段时间的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发展后再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革命论。而这其中的变化,又与共产国际的主张变迁密切相关。1922年时的共产国际尚基本持革命共产主义主张,一方面强调阶级独立性,另一方面也强调东方各国的无产阶级者应积极参与到反对帝国主义压迫和前资本主义压迫的民主主义革命中。但自斯大林为首的保守官僚主义集团把持共产国际以来,共产国际在立场上同样发生了一系列蜕化,过度相信资产阶级,相信“四个阶级的联盟”,随意乱指挥各国支部,导致了像中国“四一二”和“七一五”这样的失败。而自1935年共产国际七大提出“人民阵线”战略以来,又把这种要经过一个“人民民主制度”(在中国也叫“新民主主义制度”)方能走入社会主义(其实是指无产阶级专政而非社会主义社会)的阶段革命论固定了下来,并在全世界得以推广,《论联合政府》出台的国际背景也在于此。


[1]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121页。

[2] 教育部:《历史·中外历史纲要(上)》,人民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125页。

[3]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大连新知识书店,1949年,第32页。

[4]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大连新知识书店,1949年,第34页。

[5]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大连新知识书店,1949年,第36页。

[6]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大连新知识书店,1949年,第34页。